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非洲猪瘟联防联控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2018年8月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充分的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疫情监测、应急处置、调运和屠宰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等有效措施,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做好健康教育和舆论引导。同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防疫主体责任,着力加强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等环节监管,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落实防控措施,目前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强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管理。指导各地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工作,要求运输生猪车辆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承运。督促落实清洗消毒措施,做好承运前后车辆清洗消毒工作。组织并且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调运行为。研究起草生猪运输车辆防疫标准,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生猪运输车辆标准。
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变化,制定印发了《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要求生猪调出大县建设洗消中心,建立健全车辆洗消管理制度。制定印发《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单列“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章节,明确洗消中心选址、布局、设施设备配置、洗消程序等方面要求,鼓励指导各地建设社会化洗消中心。强化生猪调运过程监管,指导各地依托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点,建设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有效落实洗消措施。印发通知组织并且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生猪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贩运和承运人等防疫主体建立完善清洗消毒制度,按要求开展清洗消毒工作,重点针对养殖场区、待宰圈舍、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运输工具和人员等,加大清洗消毒力度。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清洗消毒措施。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和《生猪养殖、屠宰、运输环节生物安全手册》,明确了生猪屠宰企业场区、卸猪区域、待宰圈、生产车间、冷库、运输车辆、人员、工作服、储血罐等不同场点、设施设备和物资的消毒方法,指导有关企业科学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并开展效果评估。
近年来,我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逐渐完备。截至2020年底,无害化处理场数量已超过600家,除贵州、西藏、青海外,其余省份均建设有无害化处理场。但各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任旧存在,有的地区无害化处理场数量少、难以覆盖所辖区域,有的地区无害化处理场分布密集、产能利用受到较大限制。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畜禽养殖规模变动情况和畜牧业发展规划,积极稳妥优化调整现有无害化处理场布局,鼓励无害化处理场扩大收集区域范围。落实《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支持地方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农业农村部坚持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思路,指导各地立足实际,推动在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慢慢地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健全的地区,原则上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应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做处理,确有必要自行处理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有关要求建设处理设施、规范处理;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无法覆盖的牧区县、山区县等,要在生物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无害化解决方法,引导建设适宜的收集、暂存、处理设施。
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同时,为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解决设施农业用地选址确实无法避让耕地的特殊情况,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能够正常的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考虑到全国区域差异较大,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动物防疫检疫等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明确了辅助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规范了设施用地取得程序。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注重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生猪调运监管,严格生猪运输车辆防疫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制定生猪运输车辆标准。指导各地加大洗消中心建设力度,督促防疫主体履行防控责任,落实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实施《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以跨区域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布局,逐渐完备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指导,配合制定有关标准,逐渐完备政策措施,保障动物防疫检疫设施用地需求。